
资格证号:00200904110000024639
执业证号:02004211000080002015002714
所属机构:
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
所在地区:
北京市 北京
保险责任
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,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:
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
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,且因该意外伤害导致在我们认可的医院住院(见5.1)进行合理且必要的治疗,我们按住院日数乘以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。
同一意外伤害导致的一次住院治疗,我们给付的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日数以90日为限。我们累计给付的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日数以180日为限。若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间歇性住院治疗,前次出院与后次入院日期间隔未达90日,则后次住院视为前次住院的延续,两次住院按一次住院限额给付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。
意外伤害重症津贴保险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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