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曹芹 高级部经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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资格证号:00200904110000024639
执业证号:02004211000080002015002714
所属机构: 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
所在地区: 北京市 北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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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保寿险附加意外伤害住院定额给付团体医疗保险
所属公司: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
险种类别:医疗险
销售渠道:
产品类别:独立性
保险期限:与主合同相同
缴费方式:趸交
温馨提示:此产品内容由沃保网保险专家整理,此产品的准确条款请以保险公司官网为准
产品描述
保险案例
费率表
详细条款
责任免除
投保须知

保险责任  

 

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内,本公司承担如下保险责任:

 

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
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(见5.1),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,因该意外
伤害导致在本公司认可的医院(见5.2)住院治疗的,本公司将按该被保险人的基

本保险金额乘以住院日数给付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。

 

同一意外伤害导致的一次住院治疗,本公司给付的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,最
高以180日为限。若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间歇性住院治疗,前次出院与后次
入院日期间隔未达90日,则后次住院视为前次住院的延续,两次住院按一次住院
限额给付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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